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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国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部门: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4-09-18 11:24 征集结束日期:2024-09-30 11:24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了加强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本年度决定组织对我委起草已实施的《宁国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宁政规〔2018〕7号)开展实施后评估。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 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征集方式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地址: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大楼11楼1110办公室,邮编:242300。来信请注明“《宁国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意见反馈”字样。

(三)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771993615@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宁国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宁政规〔2018〕7号)

(联系人:监督检查科 胡道剑;联系电话:0563-4012693)




宁国市发改委(粮储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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