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gszgzx@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宁国市财政局大楼一楼征管中心,邮编:242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3.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
附件:1.起草说明
2.《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征管中心办公室徐姗;联系电话:0563-4036217。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