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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408-00123 | 组配分类: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签发、传输、制作、发放
4.所需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没有人像信息的,还需提供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
5.办理时限:申办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审核不通过的除外),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
6.收费依据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未满16周岁申领,年满16周岁申领停征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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