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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407-00104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南极乡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南极乡人社所0563-466000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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