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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407-00059 | 组配分类: | 性别变更、更正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户籍管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性别变更、更正)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性别变更,性别变更、更正 |
一、项目名称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性别变更、更正)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墩镇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变更性别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性别变更(实施变性手术后)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备注:因实施医学变性等原因造成性别变化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性别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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