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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407-00116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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