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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407-00081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胡乐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胡乐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阶段,因户籍跨县(区)变更,需要将原参保地的保险关系转入现户籍地。
三、办理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四、办理方式:申请人到现户籍地的村(居)民委员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由村(居)民委员会社会保障专管员初审并向上级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提交参保人员申请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结果送达
电话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00-16: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宁国市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胡乐镇为民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1)宁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63-4012692)
(2)胡乐镇为民服务中心(0563--490000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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