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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404-00018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调换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公租房调换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调换

公租房调换

发布时间:2024-04-02 14:36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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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调换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因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经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同意后,可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流程:1、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2、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审核;3、审核同意或驳回,通知当事人;4、重新签订房屋承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15日内清空原承租并办理房屋退房手续。

申请材料:1、房屋调换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桥东居委会:4302605 桥西居委会:4306133城东居委会:4022565 城中居委会:4015438南河居委会:4032530城南居委会:4182748 城北居委会:4037467北园居委会:4036132城西居委会:4023475白云居委会:4176965 创业居委会:4173899 金桥居委会:4038308凤凰居委会:4038398蔬菜社区:4302641坞村社区:4302037嵩合社区:4011638

监督电话

宁国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4028121,中心办公室:40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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