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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408-00167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梅林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6 发布日期: 2024-08-26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梅林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26 09:54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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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主体
个人
二、办理条件
经济困难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核实材料——决定
五、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0563-4601148
九、监督投诉电话:0563-4602170
十、办理地点:梅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梅林镇司法所)
十一、办理时间:工作日 8:00--11:50 14:00--14:30
十二、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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