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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405-0010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河沥溪市场监管所2024年4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河沥溪市场监管所2024年4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4-05-06 10:24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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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宁国市吕祥食品腌制厂(方*祥)

个体工商户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宁市监处罚〔2024〕4-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腌鸭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6元,上交国库;

0.200000

0.003060

2024/4/8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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