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丨2018beplay 丨无障碍丨关怀版丨繁體丨
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08-00032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市场监管局2024年8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一)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9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宁国市盈家乐生鲜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8QYCCH98 | 李文韬 | 经营食品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案 | 宁市监处罚〔2024〕2-6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 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198元,上缴国库 | 0.019800 | 2024/7/26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浙皖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8MY72H8G | 何祝龙 |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宁市监处罚〔2024〕2-6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百果麻饼”(糕点)6.22kg;2、没收违法所得196.56元,上缴国库。 | 0.036450 | 2024/7/31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和百客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R5C955 | 王福艳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宁)市监处罚〔2024〕4-4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5元;处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00500 | 2024/7/26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