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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10-00051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市场监管局2024年10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三)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宁国市馋宝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81MA8R2E7E4L | 何珍妮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宁市监处罚〔2024〕3-23号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散装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347元; 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罚没合计1347元(壹仟叁佰肆拾柒元整),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34700 | 2024/10/21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蜀大侠火锅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U2P2Q2A | 王亚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宁市监处罚〔2024〕2-93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侠客打锅牛油”4盒、“麦味宝”麻辣鲜(已开封)1袋;2、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500000 | 0.004700 | 2024/10/23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杜迁昌和私房面馆山门北路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TWDQ88P | 黄爱月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宁市监处罚〔2024〕2-91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单山蘸水”14袋、“孔师傅”牌蒸肉米粉(五香味)3袋、“孔师傅”牌蒸肉米粉(麻辣味)2袋、“众忆”牌私房牛肉面3桶;2、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300000 | 0.003573 | 2024/10/23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皖牛砂锅小吃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QY973Q | 刘万清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宁市监处罚〔2024〕2-89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金龙鱼荞麦多麦芯挂面”1袋、“海天蒸豆鼓油”1瓶、“五贝子油溶性辣椒精”食品添加剂1瓶; 2、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200000 | 0.007700 | 2024/10/25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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