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小平、魏先龙、江泽洪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子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屠春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云辉,市人民法院院长陶友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红等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部分工作机构更改名称的决定、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国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及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专项债项目管理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金庆文指出,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立足人大职能定位,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完成了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等9项调研,开展了任期内首次专题询问,交办议案建议154件,配合宣城市人大完成执法检查1次,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金庆文强调,要认真盘点总结上半年工作,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和人大自身职责较好地完成。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宣城市人大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好“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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