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206-00147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6-10 09:2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业农村政策 |
信息来源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
经研究,现将《宁国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2年5月31日
宁国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
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两强一增”行动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与质量安全,促进蔬菜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高质量发展项目(设施蔬菜发展)方案要求,结合我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供应居民生活需求为目的,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现代先进实用科技为支撑,以质量安全为重点,立足我市生态、区位和资源优势,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和提高菜农生产积极性,切实发挥蔬菜基地功能作用,保障全市菜篮子有效供给。
二、项目实施内容和申报条件
重点围绕“两强一增”开展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实施菜篮子建设质量提升行动。
(一)支持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重点支持二代棚、连栋大棚和新型宽体棚建设。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新发展的保障性设施蔬菜(大棚)基地,普通大棚、新型宽体棚集中建设面积不少于10亩,二代棚和连栋大棚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二)支持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1处。
申报条件: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
申报材料:1、申报表;2、项目实施方案;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年6月15日前。
(三)开展果蔬“三新”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无需申报,本项目由种植业服务中心实施,引进果蔬及瓜类新品种10个以上,开展瓜菜吊蔓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生态有机肥等技术装备试验示范和展示。
(四)补助疫情期间纳入市蔬菜保供基地的主体落实生产物资储备。
无需申报,本项目补助具有一定规模的并纳入宁新冠防指办[2022]24号文件中市蔬菜保供基地名单的主体,用于采购和储备速生叶菜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物资。
(五)开展保障性设施蔬菜(大棚)老基地生产补助。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2022年以前建设的设施蔬菜(大棚)基地,集中大棚面积不少于10亩;同时为突出保障性蔬菜基地的保障作用,老基地生产的果蔬产品以供应宁国本地市场为主。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六)支持香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香菇架式栽培。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拥有或新建大跨度高体棚,且架式栽培香菇数量不少于5万棒。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年6月15日前。
(七)蔬菜生产技术宣传、培训、质量管理及项目审计、监理等工作。
无需申报,由种植业服务中心实施。
三、申报范围
开展蔬菜种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
四、实施步骤
(一)主体申报。各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
(二)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及时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三)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认。
(四)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组织验收组现场验收。
(五)实施奖补。经验收合格的按标准实施奖补。
五、资金分配和奖补标准
市财政2022年安排菜篮子建设项目资金55万元,省财政高质量发展项目设施蔬菜发展资金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主要支持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为主,全年新建各类蔬菜大棚70亩以上,省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从市本级资金中支出。
支持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补助标准为:普通大棚2000元/亩,新型宽体棚(宽10米以上)4000元/亩,二代棚和连栋大棚15元/平方米(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实施先建后补,当年未补部分可纳入下一年度)。
支持1个5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资金总额10万元(据实以奖代补,上限控制)。
建设1个果蔬“三新”试验示范展示基地5.5万元。
补助疫情期间纳入市蔬菜保供基地名单的3个主体储备种子等生产物资,每个主体补助1万元(签订保供合同)。
香菇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发展香菇架式栽培0.3元/棒进行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4万元以内(超过时,按照上限资金测算每棒的补助标准)。
支持保障性设施蔬菜老基地生产补助标准为:根据前面资金结余情况,按照申报和验收面积平均分配(如在8月31日经测算无结余资金时则无需申报)。
开展蔬菜生产技术支持、培训、宣传、质量安全、项目审计监理等费用5万元。
宁国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
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
资金分配表(63万)
项目名称 |
补助标准 |
金额 (万元) |
申报时限 |
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 |
普通大棚2000元/亩 |
动态支出(预计24万元) |
8月31日 |
新型宽体棚(10米以上)4000元/亩 |
8月31日 |
||
二代棚和连栋大棚15元/平方米 |
8月31日 |
||
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 |
定额支出 |
10 |
6月15日 |
果蔬“三新”试验示范展示基地 |
定额支出 |
5.5 |
无需申报 |
疫情期间纳入市蔬菜保供基地名单主体发展生产 |
定额支出,每个主体补助1万元。 |
3 |
无需申报 |
香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香菇架式栽培 |
0.3元/棒 |
动态支出 (预计4万元) |
6月15日 |
保障性老基地生产补助 |
上述项目结余资金总量/验收面积 |
动态支出(预计11.5万元) |
8月31日 |
技术支持、培训、宣传、质量安全工作等经费 |
定额支出 |
5 |
无需申报 |
合计 |
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