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407-00095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7-18 10:3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胡乐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胡乐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内容概述 |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2.事项简述: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事项简述: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办理材料: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重度(二级以上)残疾等特殊群体应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方式:参保人到户籍所在的村(居)民委员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村(居)民委员会社会保障专管员初审并向上级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提交参保人员申请材料。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电话通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上午8点30到12点00分;下午2点到4点30分
9.办理机构及地点:胡乐镇为民服务中心(胡乐镇政府一楼)
10.咨询查询途径:安徽人社公众号、皖事通App,胡乐镇为民服务中心:0563--4900001
11.监督投诉渠道:0563--4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