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304-00143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8 09: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 |
王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废旧电池进行集中回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废旧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而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干电池、手机电池或其他电子产品电池基本上均为已达到环保标准的无汞碱性电池、锂电池或镍氢电池,不会对环境造成重金属污染。《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明确指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省市对废旧一次性电池进行强制回收。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在未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目前,我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电池均做为一般生活垃圾运至宁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实现“全量焚烧、零填埋”,避免其因填埋造成的土壤环境污染。
对于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我局一贯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运的全过程:一是建立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目前已建成1家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铅酸蓄电池集中转运中心(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家收集网点(宁国市京锦电瓶修复、宁国安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定期从电池销售门市部、汽车维修点收集后转移至危废综合利用处置企业。二是建立健全清单式管理。经排查,将全市94家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台账,落实申报登记及转移联单制度,以实现全市废铅酸蓄电池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三是强化持证单位监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我局每年对转运中心和收集网点开展不定期检查3至4次,督促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
通过规范收集,强化监管,我市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报废铅酸蓄电池随着电动行业发展数量增大,非法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时有发生,因此,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和转移体系,加强废铅酸蓄电池源头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擅自拆解、倾倒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生态环境健康绿色发展。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