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206-00071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8 16:08 |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处罚 |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 信息名称 | 市医保局2022年第二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截止期备注杨凯自然人身份证3*****************8宁医保处字〔2022〕第2号欺诈骗保欺诈骗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备注 |
杨凯 |
自然人 |
身份证 |
3*****************8 |
宁医保处字〔2022〕第2号 |
欺诈骗保 |
欺诈骗保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责令退回骗取金额1028.97元,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罚款2057.94元 |
0.1028 |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