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401-00039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15 10: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办事指南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办事指南 】2024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办理条件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
1.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1140 元/月 ∙人;
2.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827 元/月 ∙ 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787 元/月 ∙人。
3.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715 元/月 ∙人、 半护理 429 元/月 ∙人、全自理 57.2 元/月 ∙人;
4.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500.5 元/月 ∙人、 半护理 286 元/月 ∙人、全自理 42.9 元/月 ∙人。
注:2024年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未修改,仍执行2023年7月标准。
四、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市民之家)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16:30;(各乡镇街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无差别综合窗口;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市民之家 | 0563—4036507 |
西津街道 | 0563—4152181 |
南山街道 | 0563—4189525 |
河沥街道 | 0563—4308530 |
汪溪街道 | 0563—4441540 |
竹峰街道 | 0563—4230001 |
天湖街道 | 0563—3791001 |
港口镇 | 0563—4800001 |
梅林镇 | 0563—4601800 |
中溪镇 | 0563—4674001 |
宁墩镇 | 0563—4630001 |
仙霞镇 | 0563—2209060 |
甲路镇 | 0563—4960001 |
胡乐镇 | 0563—4900001 |
霞西镇 | 0563—4251600 |
云梯畲族乡 | 0563—4761234 |
南极乡 | 0563—4660001 |
万家乡 | 0563—4650001 |
青龙乡 | 0563—4211400 |
方塘乡 | 0563—49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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