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1XJ/202409-00010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9 09:5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法援案件指派,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宁国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2024年4月8日,宁国市司法局印发了《宁国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指派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对《指派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何:一、制定背景案件指派是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权源,指派环节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
2024年4月8日,宁国市司法局印发了《宁国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指派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对《指派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何:
一、制定背景
案件指派是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权源,指派环节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虽已实施多年,但法律援助指派工作制度一直未能建立。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国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试行)》。通过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更好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实现指派工作公平公正,将廉政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既是落实法律要求,也是落实巡察整改的工作举措。
二、主要制定依据
《指派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指派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包括指派原则、总体要求、指派时限、规则运用、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了指派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的概念,指派坚持依法办事、合理便民、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原则。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以受援人点援为主,指派为辅。坚持法律援助机构合理指派与尊重受援人意愿相结合等。
第六条规定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的时限。一般案件当日受理指派,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在3日内完成指派。
第七条至第八条规定了案件指派的顺序及指派法律援助人员的资历要求。指派顺序遵循点援、值班律师、按律师名册轮流指派的顺序。一般刑事案件必须指派执业1年以上的律师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指派3年以上执业律所办理。
第九条规定了年人均办理案件数不得超过50件。
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了建立法律援助人员名册以及对法律援助人员的相关要求。
第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律援助中心对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实行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适用对象
宁国市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宁国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63-40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