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302-00111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4 10: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专项资金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