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409-0001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4-09-12 21:14
发布文号 宁公发〔2024〕86号 关键词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信息来源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导航 公安、安全、司法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庞雪峰、周敏敏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管控我市城市公园、广场噪音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改善医院周边嘈杂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落实工作。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庞雪峰、周敏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管控我市城市公园、广场噪音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改善医院周边嘈杂环境的建议》已收悉, 我局十分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落实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部门联动。为严格控制和减少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每年我局均组织召开规范城区广场舞类健身活动会议,召集西津、南山、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城区各广场舞类健身活动团体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噪声检测监管工作,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依职责实施防治管控工作,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组织者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城区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的通告》并签定《承诺书》,自觉在规定时间停止广场舞类健身活动。

(二)创新噪音整治举措。2023年6月,我局联合合肥进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宁阳公园大门处试点安装“宁国版噪音监测告警仪”,对该区域内噪音实时监测、实时感知,有效减少了群众投诉。生态环境分局已制定《宁国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任务与清单,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声环境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巡逻防控机制。根据我市公园广场实际,安排警力每日19点至21点期间对城市公园、广场周边开展巡查,督促广场舞、露天KTV组织者严格遵守“限区域、限时段、限音量”的“三限”措施。

(四)划定环境功能区。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6月5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编制《宁国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实施。该报告对我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明确相关区域划分及其执行标准。目前我市城区已设置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5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48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20个。每年度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100%,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较好,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较好。

(五)制定案件执法指引。2019年4月16日,为切实解决噪音扰民易反复、查证难等问题,我局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噪音扰民警情处置经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宁国市公安局噪声扰民类案件执法指引》,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概念、行为特征、相关处罚法律依据及标准、办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实务性强、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为全局一线执法单位处置噪音扰民警情提供了根本遵循。该《指引》被安徽省公安厅评为2019年优秀执法制度,并纳入省厅优秀执法制度汇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全面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噪音治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管理和监管。为持续改善噪音污染,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实施市民身边的“文明十事”项目》中的“歌舞不扰民”项目,坚持“党委统领、公安主抓、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畅通完善与生态环境、城管、住建、教体局等部门的协同处置机制,压实部门职责任务,确保“事事有人管”。

(二)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普法力度。我局对广场舞类健身活动团体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召集广场舞团体负责人开展宣贯会,加强广场舞、露天KTV爱好者自律管理,引导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推动城管、住建等部门制作文明小知识、小动画,利用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扩大群众对规范广场舞的知晓率、覆盖率。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制定小区业主公约,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空地、运动场地等居民公共场地歌舞、打球等活动的管理,减少不文明行为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干扰。同时,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等节点,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参观实验室,了解噪声监测过程,引导社会公众文明健身、文明娱乐。

(三)加大执法力度,引导依法文明开展活动。我局将常态化落实巡逻防控机制,每日安排警力对城区各大公园、广场开展巡逻,及时发现劝阻不文明行为。同时联合城管等职能部门对广场舞、露天KTV噪音扰民问题严重、投诉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整治。生态环境分局将积极向市政府申请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资金,实现噪音监测自动化、智能化,为噪音污染防治提供精准化依据。针对噪音扰民类警情,我局将第一时间处置,对噪音扰民严重的广场舞、露天KTV组织者予以提醒、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谢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噪音治理工作。

负责人:钟小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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