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409-00085 | 组配分类 | 决策公开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29 14: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决策公开 |
信息来源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征集的公告 | 内容概述 |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镇直机关单位:为对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总体部署与安排,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空间蓝图,为编制各类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提供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依据《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宁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镇直机关单位:
为对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总体部署与安排,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空间蓝图,为编制各类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提供基础,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依据《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宁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A306室,地址:宁国市梅林镇摇篮大道258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 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反馈意见”字样。
(三)电话反馈:0563—4601801,联系人:范宝惠。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附:《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起草说明
联系人:范宝惠,联系电话:0563-4601801。
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详见附件PPT文件。
《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为对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总体部署与安排,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空间蓝图,为编制各类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提供基础,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依据《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宁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起草过程和政策依据
(一)起草过程。在认真研读有关政策规定,在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村的反馈意见后,报镇司法所合法性审查,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
(二)政策依据。《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宁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与目标战略
1 规划依据
2 范围与期限
3 规划定位与目标
4 发展策略
(二)构建空间格局
1 重要控制线落实与划定
2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3 村庄分类与镇村体系
(三)助力地方特色发展
1 历史保护与风貌塑造
2 产业发展布局
(四)强化支撑体系
1 道路交通规划
2 公共服务配置
3 基础设施保障
(五)优化镇政府驻地
1 镇政府驻地布局
2 品质提升
(六)规划实施保障
1 规划实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