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410-00031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0 16:21 |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处罚 |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10月第一批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公示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宁国市华兴电机配件厂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341881153432584H周*树(宁)应急罚〔2024〕17号《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频炉未安装进出水流量及出水温度检测报警装置;在用中频炉炉前坑容量不足(炉渣填塞),冷却水管漏水,中频炉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行车吊钩安全锁扣缺失;推车式切割机传动皮带无防护罩;焊割用液化气瓶软管出口未安装防回火阀;配电房存在孔洞未封堵,未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宁国市华兴电机配件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81153432584H |
周*树 |
(宁)应急罚〔2024〕17号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频炉未安装进出水流量及出水温度检测报警装置;在用中频炉炉前坑容量不足(炉渣填塞),冷却水管漏水,中频炉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行车吊钩安全锁扣缺失;推车式切割机传动皮带无防护罩;焊割用液化气瓶软管出口未安装防回火阀;配电房存在孔洞未封堵,未设置挡鼠板,东侧窗户防护网破损,未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不在正常适用状态,室内堆放杂物。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罚款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500000 |
2024/10/9 |
2025/10/8 |
周*树 |
自然人 |
周*树 |
(宁)应急罚〔2024〕17-1号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
1、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罚款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二万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200000 |
2024/10/9 |
2025/10/8 |
|
宁国市金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81553266044D |
张*放 |
(宁)应急罚〔2024〕18号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抛光车间电气不防爆;压铸车间循环水池无防护;抛丸机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粉尘仓设置不符合要求;生产现场缺风险告知、安全警示标识;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企业隐患排查台账,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未见记录)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罚款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500000 |
2024/10/9 |
2025/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