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410-00092 | 组配分类 |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5 15: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卫健委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立办立取” | 内容概述 | 近日,宁国市卫健委印发《关于优化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按照风险等级,对低风险公共场所的办证流程进行精简,实现“立办立取”。 |
1. 游泳(场)馆、公共浴室类公共场所需到市民之家开具免费检测单,待检测结果合格后,再携带检测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具体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民之家二楼公共事务部直接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其他类公共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住宿场所等)公共场所经营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具体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民之家二楼公共事务部直接办理卫生许可证。同时窗口开具免费检测单,经营户需主动预约检测公司上门检测,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将于2个月内对其场所进行现场审核时,查看卫生检测合格报告。
宁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4038795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无差别综合窗口(市民之家二楼)
联系电话:403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