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11-00013 | 组配分类 | 其他权力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16: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其他权力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公告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浙临房屋信息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截至2024年6月5日,宁国市浙临房屋信息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 |
宁国市浙临房屋信息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 :
截至2024年6月5日,宁国市浙临房屋信息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本局于2024年6月5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催告上述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催告、通知期限届满时,上述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
经向有关部门了解,上述企业符合“无欠缴税费和未利用发票领用信息,无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无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权利,无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等情形。本局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拟予强制注销企业告知公告》,告知上述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在规定期限内,上述企业均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上述企业,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强制注销企业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上述企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本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上述企业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宁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宁国市市场监管局 桂芳圆、刘文
联系电话:0563-4035007
附件:宁国市浙临房屋信息有限公司等8户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名单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住所 (经营场所) |
1 |
宁国市浙临房屋信息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X2QKJ5D |
陶冬梅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溪西路宁鑫商贸城1幢119-120# |
2 |
宁国市俊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X9FUYXN |
叶家茂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工业西路69# |
3 |
宁国市安人箱包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XA3BA5X |
李文革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溪镇东坡村 |
4 |
宁国市三联电子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X9MN65J |
吴宁一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津河西路 |
5 |
安徽省宁国市纤手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X8JLW14 |
郭文英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西路 |
6 |
宁国市军平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91341881MA2XGNWP90 |
阮家军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港口镇北河桥 |
7 |
宁国市建工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XE4403U |
章敏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城关宁东巷 |
8 |
安徽省宁国市东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341881MA2XGBCF77 |
谢明忠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西路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