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11-00052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10:18 |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强制 |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信息名称 | 市场监管局2024年11月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表 (一)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行政强制理由行政强制依据行政强制种类行政强制措施类型行政强制内容行政强制决定日期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行政强制执行时间备注宁国市港口金百润购物广场个体工商户92341881MA2W4DJ91C蓝旭波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宁市监强制[2024]7-19号涉嫌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财物扣押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岳尚客”沙琪玛4.592kg2024/11/12024/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 行政强制理由 | 行政强制依据 | 行政强制种类 |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 行政强制内容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备注 |
| 宁国市港口金百润购物广场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W4DJ91C | 蓝旭波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宁市监强制[2024]7-19号 | 涉嫌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岳尚客”沙琪玛4.592kg | 2024/11/1 | 2024/11/1 | 2024/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