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4﹞第137号 |
处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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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4年12月2日09时36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平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皖P17259运输车在宁国市G233国道东郊加油站附近运输散装货物(石粉)未作密封覆盖。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国市平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81MA2UBFMH8G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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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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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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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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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邹** |
处罚结果 |
2024年12月2日09时36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平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皖P17259运输车在宁国市G233国道东郊加油站附近运输散装货物(石粉)未作密封覆盖。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03 |
处罚机关 |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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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