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推动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铸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铁军。
二、整治目标
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格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既要刀刃向内,着力解决“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又要严格执法,有效整治严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不断优化交通运输从业环境,推动执法与服务融合发展,让规范执法成为行动自觉,让执法为民更加深入人心,让执法服务更加温暖群众,实现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上升。
三、整治重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思想意识方面。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执法办案方面。重点整治执法人员机械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执法、和稀泥式执法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会运用法律条文或者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随意性比较大,不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三)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办事拖拉、迟到早退,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四)担当作为方面。重点整治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执法暴露的问题,仅仅满足于完成调查追责,缺乏持续跟踪整改,没有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没有起到惩前毖后效果的问题。
(五)廉洁执法方面。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四、整治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全面查摆问题。紧扣五个方面问题,坚持个人查摆与组织查摆相结合,坚持查深、查细、查实,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清理整治。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运用好12328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3.严格责任追究。对查摆发现、群众反映的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分门别类的作出处理,依法依规的追究责任。对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发现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置。
(二)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4.坚持防治结合。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提出防控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提升执法公信力。规范现场执法活动,规范表明交通执法人员身份,杜绝随意执法,严防侵害公民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规范使用执法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视音频记录。依法及时立案,下大力气解决有案不立、违规立案等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证据收集保管工作,制定、细化物证保管规则,落实专人、分类保管物证要求,提升证据管理信息化水平。执法办案部门要对本部门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定期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
6.大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深入调研梳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年度专项检查整治计划,将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网上抽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聚焦外勤执法、内业处理等关键岗位,重点对执法体制不理顺、执法经费无保障、执法事项不清晰、执法计划不科学、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执法装备不足、风险处置能力不强等方面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制定防控措施。
7. 强化源头管理。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在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到位的同时,综合研判执法隐患原因,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对涉及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事实理由,属于本级权限范围的,立行立改;超出权限范围的,要逐级上报反馈,切实化解执法风险,从制度机制上巩固风险防范成果。
(三)组织开展学党史、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行动。
8.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将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建功新时代、再创新辉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五个年”活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学党史、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史、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知识等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9.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民法典等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法治专题讲座、旁听庭审、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10.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交通运输行业近期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切入点,以反面典型为镜为鉴为训,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无遗漏,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1.践行执法服务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结合路政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等,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完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不罚”和“轻罚”清单,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立首次轻微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普法宣传、告知承诺等程序后不再予以处罚。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四)组织开展大练兵、办实事、促提升专项行动。
12.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扎实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建设。举办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时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文书讨论会以及执法文书制作比赛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内部管理,推行执法人员轮岗交流、考核评议制度,探索推行执法人员“能进能出”工作机制。
13.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公众监督。结合执法实际,公布并实施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到服务对象企业和源头企业,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等,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加大对货车司机关爱力度,改善货运行业从业环境。
(五)组织开展定边界、建机制、强基础专项行动。
14.建立公布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主动认领完善上级部门下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参照制定本级行政检查清单,形成完整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清单制度的建立,明确综合执法的主责主业,厘清综合执法边界。
15.加快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建立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益服务中心间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序有效开展。
16.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体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同时结合各自执法实际,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执法流程,构筑全方位制度防线。
17.强化综合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执法队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能力,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要加强一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推行说理式执法,实行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教育相结合,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解释清楚、亮在明处。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装备配备,保障基层一线需要。综合经济、信用、行政、科技等手段运用,加大科技治超投入,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实行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监督执法。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把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实推进。
(一)部署动员(5月中旬)。及时传达部、省、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照整治内容、时间安排,及时启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底)。在6月底前完成本市执法领域顽瘴痼疾的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6月14日前拟定清理重点和整治清单。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统筹抓好五项专项工作, 8月9日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并将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按规定上报。9月19日前,报送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提升(10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10月14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宣城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局各科室和综合执法大队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充实力量,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局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坚决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局属相关部门要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