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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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3-00086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三)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日期: 2023-03-02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3-00086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三)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日期: 2023-03-02
市场监管局2023年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三)
发布时间:2023-03-02 17:43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城东口腔诊所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JC77X8 宁国市城东口腔诊所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案 汪玉华 宁市监处罚〔2023〕1-3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2023年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城东口腔诊所进行检查,在该诊所前台陈列货架上发现化妆品:“牙周修护牙膏”,共计4支。上述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建议立案查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牙周修护牙膏”4支。2、处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0.11 0.0152 2023/3/2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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