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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404-00152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404-00152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分配标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30 14:00 来源:霞西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分配标准:以个人为单位,采取年度发放。对于夫妻双方任一方年满60周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其本人可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标准为:960元(独男或双女)、1200元(独女)、1560(子女死亡、不符合特扶条件)、1800元(独女死亡,不符合特扶条件)。今后标准如有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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