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岗位设置
城管协管员(4名,男性):主要从事市容市貌、违法建设、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
城管内勤员(1名,女性):主要从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执法接线查询、窗口接送材料、信息采集与录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资格和身体条件。
(二)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斜视,无纹身,身心健康。
(三)城管协管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城管内勤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和省规定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迎宾路城管大楼五楼办公室
4、报名要求
⑴考生需上交填写完整的《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⑵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考生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现场报名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前对身高进行现场测量,符合身高标准的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现场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中
共党
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对身高进行再次核查。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各环节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将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城管执法局版块及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拟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3-4023382
监督举报:0563-4037043
上述咨询服务、监督举报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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