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校、镇直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防联动态势,预防和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要求以及皖学安〔2023〕2号文件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预防溺水工作各项制度,压实属地、部门、单位监管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努力构建齐抓共管防溺水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种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让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的暑期人身安全。
组长:胡永兵(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林 原(党委副书记(挂职))
张方杰(人大主席)
唐 志(党委副书记)
张 勤(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木青(党委委员、副镇长)
凌 晨(党委委员)
孙 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皆(副镇长)
成 员:朱庆锋(宁墩中学校长)、周 毅(宁墩中心小学校长)、李冬发(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叶 磊(党政办公室主任 )、明 峰(综治办副主任(主持工作))、郑 勇(水利站站长)、张 冬(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周 丹(生态文旅办主任)、胡文馨(团委书记)、刘德智(派出所所长)、许道辉(卫生院院长)、胡高武(南阳村党总支书记) 、柯建军(黄岗村党总支书记)、张书林(吉宁村党总支书记)、范根苗(宁墩村党总支书记)、汪志刚(纽乐村党总支书记)、朱 静(三塔村党总支书记)、周雪国(双川村党支部书记)、陈 凤(宣传干事)、胡 媛(教育干事)
三、责任体系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教育办。牵头抓总,做好全镇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全面处理防溺水工作办公室各项事务,检查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负责对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包保工作台账。
(二)辖区学校。一是持续抓好宣传教育。上好“防溺水警示教育”“自救和他救知识”两堂课;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作用,号召全体中小学生参与“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倡议活动。利用校园广播以及显示屏实行每日提醒制。学校特别把住“两个节点”、做到“三个反复提醒”,即在每个周末、在每个假期前,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反复提醒不私自下水游泳,反复提醒学生遇到他人溺水,沉着冷静应对,不要盲目施救。二是强化家校联动。学校要全面摸清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途径,每天向家长发布防溺水风险提示,和每位家长签订防溺水承诺书。暑期前,各校不拘形式召开学生家长会,专题进行防溺水宣传。三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中小学要组织教师家访,强化家长法定监护人责任意识,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重点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了解他们暑期生活及防溺水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不能直接入户家访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于家长取得联系。五是强化游泳技能培训。学校要积极对接教体局,争取建设简易游泳池资金,为提升学生游泳技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场地。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将孩子送去游泳培训班进行技能培训。
(三)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统筹协调作用,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非煤矿山、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协助和指导溺水事件救助工作。
(四)水利站。负责对辖区内各水域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做好排查整改记录;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水库、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如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指导各村组建义务志愿巡查队,落实各水域安全巡视责任人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在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中午、下午、傍晚等)进行巡查,完善巡查记录,对有玩水苗头或下水游玩的青少年儿童及时予以制止;督促指导水域经营管理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主体责任。
(五)党政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等时间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及游泳安全警示教育,同时对辖区内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防溺水氛围,并总结成效打造工作亮点。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内容,配合推动防溺水工作,参与检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实施整治。
(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对采矿、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督促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要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生态文旅办公室。负责辖区各类景区防溺水工作,督促辖区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巡查防范。同时负责防溺水期间应急广播常态化宣传。
(九)团委、妇联。负责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十)公安派出所。负责完善溺水事故救援工作预案、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预案、调查工作预案,建立溺水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社会稳定。警车可适当配备救生衣和长绳。
(十一)卫生院。负责做好防溺水安全急救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负责溺水事故应急抢救器具的储备,第一时间参与溺水事故的救援。
(十二)水域经营管理主体。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水域经营管理主体在承包经营管理的水域的同时承担该水域的防溺水任务,做好各自水域的防溺水宣传劝导和安全设施的完善。4月下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
(十三)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根据镇防溺水工作方案,及时落实工作措施。按照镇村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实行防溺水“网格化”管理,以村为大网格、村民小组为中网格、网格员管理区域为小网格,以网格为单元,将监管职责分解到每一个网格单位,将监管任务明确落实到具体的个人,确保水域监管不留死角。增加包保防溺水工作内容,网格包保人员要摸清本地学生信息,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所有在村学生明确监护人,父母外出要委托监护人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溺水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在不安全水域设立公示牌,公布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及应急救援联系方式。成立防溺水巡查救援队伍,开展日常巡查看护、专门人员值守,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对不幸溺水人员及时救助。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及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鼓励各村因地制宜在各类水域,特别不安全水域安装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以及农村大喇叭进行宣传警示以及劝返,提高水域监管高效性。
四、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大宣传教育。要认真落实防溺水“十个一”要求,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力度和频率,学校师生防溺水“六不”知晓率要达100%;坚决做到每天上、下午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假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高、中考以后每天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各有关部门从即日起通过广播、公共电子屏、农村大喇叭、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要及时在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对青少年儿童进行预警提醒。
(二)加强水域管理。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明确山塘、水库、湖泊、河流、人工湖、工地矿坑、尾矿库、旅游景点、建筑工地、渡口的水域权属及责任人,分类建立台账;完成所有危险水域防护栏、警示标志、必要的长竹竿、救生圈等设施设备配备工作。
(三)推动安全隐患清零。坚持把“隐患”当“事故”来看待,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清单”闭环式管理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到位。并将排查到的危险区域及时告知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进行防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巡防。各村要建立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建立水域巡查制度,每个隐患点要确定一名村级包保责任人,在学生上、下学,节假日,暑假期间等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巡防,建立巡查台账。加强重点水域、河流、湖泊的巡查工作,发现涉水青少年儿童及时进行制止并加强安全教育。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以村为单位,组建民警、村干部、志愿者等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公安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溺水事故救援工作预案、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预案、调查工作预案;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建立溺水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救援演练,把握黄金救援时间,确保发生事件第一时间开展救援。
(六)建立包保责任制。第一层,水域的权属主体,要确定安全责任人员,负责重点时段巡逻、警示标志维护及防溺水社会宣传。第二层,镇分管领导包保村、镇、村干部包保组,包保对象明确到具体水域、重点人群。
(七)实行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确定专人每天下午16::00前报送防溺水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以条目式报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办公室胡媛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办公室牵头做好对上报告。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后20分钟内完成电话报告、40分钟内完成信息书面报送,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情况,不得瞒报、误报、虚报或者拖延不报,确保信息报送标准一致。
(八)加强督查暗访。防溺水工作办公室要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目的,会同镇纪委相关人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各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开展督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交办单形式进行交办,限期整改到位。
(九)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责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逐级压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即日起,凡是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防溺水工作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水域管控存在漏洞、家长监护管理不尽职等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进一步树立学生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青少年儿童零溺水死亡目标,建立并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重点问题和应对举措,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互通信息,及时准确。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应急信息的报送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沟通联系。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具体落实责任要求,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派出人员对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