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霞镇2023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七期
发布时间:2023-11-21 09:07
来源:仙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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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20 日下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 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 农业农村办、自规所、综合执法、交通、水利、林业、环保、 供电等管理办公室成员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盘樟村高山 13 组村民韩有志,户主韩有志,家庭人口3 人,因老房屋倒塌已久,申请原址改扩建主体房屋一栋 2 层, 申请面积 160 平方米,拆除全部老旧房屋,地类不符合,符合 一户一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予批准。请执法队和 盘樟村加强巡查监督。
2、盘樟村高山 6 组村民汪江宏,户主汪江宏,家庭人口 4 人,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 3 层,申请面积 160 平方米,拆除全部老旧房屋,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由于宅基地后方为林地, 不允许向后扩建,宅基地前方为村道,需退让道路 3 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盘樟村加强巡查监督。
3、盘樟村盘樟 2 组村民赵莲英,户主赵莲英,家庭人口 1 人,因房屋破旧,申请改扩建主体房屋一栋 1 层,申请面积 60 平方米,地类不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予批准。 请执法队和盘樟村加强巡查监督。
4、孔夫村孔夫 3 组村民陈蕾,户主,家庭人口 3 人,为满足住房需要,申请异址新建主体房屋一栋 2 层,申请面积 90 平 方米,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 以批准。因宅基地后方涉及道路边坡安全,不允许向后开挖坡 体,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孔夫村加强巡查监督。
5、孔夫村孔夫 2 组村民黄仟易,户主黄大富,家庭人口 6 人,为满足住房需要,申请异址新建主体房屋一栋 2 层,申请 面积 50 平方米,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孔夫村加强 巡查监督。
6、龙门村龙坑一组村民沈承发,户主沈承发,家庭人口 4 人,为满足生活需要,申请原址翻建附属房屋一栋 2 层,申请 面积 60 平方米,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龙门村加强 巡查监督。
7、石岭村外西组村民王启梅,户主王启梅,家庭人口 1 人, 因拆迁安置安排,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 1 层,申请面积 130 平方米,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予以批准,需退让道路 3 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石岭村加强巡查监督。
8、仙霞村六组村民方光星,户主方光星,家庭人口 4 人, 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 1 层,申请面积 60 平方米,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 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仙霞村加强巡查监督。
9、仙霞村四组村民应诺,户主应林元,家庭人口 4 人,因 房屋破旧,申请改扩建厨房一栋 1 层,申请面积 60 平方米,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 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仙霞村加强巡查监督。
10、杨山村杨山 3 组村民杨小清,户主杨小清,家庭人口 1 人,为满足生活需要,申请改扩建附属房屋一栋 1 层,申请面 积 60 平方米,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杨山村加强巡查监督。
11、杨山村杨山 9 组村民喻意,户主喻意,家庭人口 2 人, 因房屋破损,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 2 层,申请面积 160 平方米,拆除所有房屋,地类符合,
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杨山村加强巡查监督。
备 注:请各村根据会议纪要的结果,及时将会议结果通知到所有申请建房的农户,确定翻建房屋时间请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待放线批准完成后到农业农村办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