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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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4-0008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宣城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4-0008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宣城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2024年宣城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24-04-01 15:26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生态强市打造美丽宣城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不断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生态强市打造美丽宣城。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目标:对表先进、奋力追赶,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指标保持全省前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4.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1%以上,重污染天数控制在0天;地表水国考和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劣V类比例保持为0;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36.1%;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全面推进生态强市美丽宣城建设

1.全面推进生态强市美丽宣城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强市 全面打造美丽宣城的实施意见》。建立美丽宣城指标体系,明确“标志美”“内核美”“支撑美”相关任务清单,探索推进“美丽细胞”示范创建,多维度布局若干个重点流域、区域、领域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梳理推广生态强市美丽宣城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深化共保联治共建美丽长三角。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开展拜访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不定期收集创新举措、探索开展先行先试。召开毗邻地区共保联治联席工作会议,完善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扩大合作成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监测,推进殷桥、管家渡等重点跨界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攻坚,联动落实国家公祭日等区域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强化危险废物跨界转移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太极洞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跨界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广小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质效。

(二)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秋冬季以细颗粒物为重点、夏季以臭氧为重点,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推动2家水泥行业企业启动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各类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动民用散煤“清零”。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排查和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应登尽登。加强车用油品、尿素质量抽检抽查,严查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编制大气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作为民生实事加以推动解决。持续开展扬尘问题排查整治。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落实苏皖“2+12”、浙皖“2+5”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深化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

2.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无量溪河、梅溧河、徽水河等重点流域系统治理,开展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评估,编制新一轮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并启动实施。实施重点断面水质改善攻坚行动,推深做实“一断一策”,殷桥断面年度水质达到Ⅲ类,提高南漪湖东湖湖心、坞村、狮子口、旌泾交界等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率。严格落实“以日保月,以月保年”要求,全面提升精细管控水平,水质指数上升的13个国控断面要落实整治和管控措施,力争城市水质指数位居全省前5。加强水质目标管理,推动地方加快补齐城镇和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直排入河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水源地布局。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对水阳江流域白马宕湿地建设工程和郎溪县南漪湖入湖口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绩效跟踪评价,探索流域水生态修复路径。以殷桥、管家渡、东村桥断面为重点,做好“十五五”断面优化调整监测、论证等工作。制定“美丽河湖建设清单”,积极申报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3.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率100%。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施地下水环境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因地制宜推进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设施“回头看”,探索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治理率再提高7个百分点。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

4.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做好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加快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水平。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筑牢“一废一库一重”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底线,深入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推进常态化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动态更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推进重金属减排工程。强化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持续推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新污染物管控。

(三)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1.服务支撑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主动靠前服务机制,严格第三方环保咨询机构管理,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印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要点清单(试行)的通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的通知》,全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持续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建立市级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提前介入对接服务,环境要素继续向重点项目倾斜。推进“环企直通车”行动,持续为企业做好服务。

2.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动宁国经开区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任务,逐步建立创新性强、效益明显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的报告编制和核查工作,积极推动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通过碳市场管理平台加强对碳排放数据的监管与审核。常态落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我市2022年、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碳强度降低目标分解方法,加强调研摸排各区域碳排放情况,确定碳排放统计和核算范围,分解碳强度降低目标。

3.深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开展节能环保产业摸底调查,搭建产业服务平台,争取产业政策支持,组织产学研用对接、银企对接、供需对接。强化招商引资,动态更新招商地图和头部企业,开展省市、政会联合招商,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博览会。

(四)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高质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按期保质完成整改验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深入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历年来已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问题进行全覆盖跟踪检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加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季度开展暗访片拍摄,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历年来中央和省级督察交办问题、近期重点信访问题和重复信访问题,开展实地摸排并推动立整立改。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相关工作。

2.持续推动环境信访问题解决。持续推动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加大对《民声呼应》、《舆情快报》处置力度,紧盯全市城区异味投诉、工业园区异味等群众重点关切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提升环境信访处置满意度。组织对已办结信访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深化领导干部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

(五)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管力度

1.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继续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实,推动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监管与执法衔接合作,做好遥感点位核查处理,推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配合省厅开展2024年度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推动生物多样性县域本底调查,督促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宣城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协调小组”作用,按上级要求开展中期检查、成果审核提交等工作,摸清生态“家底”。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工作,组织各地申报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力争打造宣城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亮点。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做好系列宣传活动。

3.强化示范创建和引领。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新规程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探索开展创建动态管理工作。组织泾县、广德市申报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组织郎溪县、宣州区和宁国市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力争再添“生态文明”国字号。

(六)守牢生态强市美丽宣城建设安全底线

1.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环保执法检查制度,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制度,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未验先投”、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2.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全面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高标准开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市应急演练和检验性拉练,建设皖南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整合全市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内部应急救援力量,探索建立一支市级社会化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推动宣城高新化工园区作为全省试点园区,率先完成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构建以“人防”+“物防”+“技防”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织密织牢环境安全防线,守牢区域环境安全底线。

3.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建立市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配合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等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优化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模式,关注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动态,配合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底色”评定挂牌工作。推进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事项。强化2024年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推动核安全文化建设。持续做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工作。

(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积极谋划项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主动、系统谋划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落实土地、资金等各类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完善各项申报材料,打通申报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精准度、成熟度和入库率。

2.发挥项目质效。健全重点项目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狠抓关键环节,督促项目实施进度,严守质量关,强化生态环保文化植入。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促进实现预算绩效目标。

3.创新治理模式。开展国债、地方专项债政策研究和项目申报,灵活采用EOD、BOT、PPP等各类模式,着力将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

(八)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全面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坚持稳妥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成立排污权交易改革领导小组,设立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建设市、县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完成全省全域推进排污权交易“第一单”,做好后半篇文章,设立探索排污权“周转池”等制度,减少企业富余排污权沉淀,促进二级市场交易。积极推动广德市参与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推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大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省市两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强化评价结果、披露信息的共享运用,为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建设和数字应用技术赋能。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军民融合、国防动员、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2.持续深化法治建设。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立法实践,始终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持续优化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监管。组织开展全系统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全系统案卷评查、法治能力建设培训、法治实践活动等,全面提升法治素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

3.夯实基础提升执法效能。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着力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全市环境执法能力。常态化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星级执法人员评选等活动,推进执法工作在全省争先争优。常态化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发挥“以案释法”作用,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创新非现场执法模式,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远程监管和用电监管,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效率和能力。

4.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严格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意见,逐步补齐市县生态监测能力短板。进一步优化“十五五”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点位布设,建设宣城市城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全面加强工业园区、交通空气自动站点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维护和基础保障。持续开展地表水、大气、土壤等例行监测,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加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力度,试点开展南漪湖和梅溧河主要入湖污染溯源监测。继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防范人为干扰监测行为,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全市辐射环境监测,加强对重点核与辐射装置的监督性监测,逐步提升辐射监测能力。

5.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强化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沟通合作,组织开展伴随式采访,充分展示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和环保铁军风采。巩固新媒体阵地,利用文字、视频、图解、动画等多种形式,展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认真做好全年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六五环境日暨环保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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