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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6-00001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5月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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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5月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2024年5月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03 10:00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5件,市长热线5件。

5月份主要调查处理5件:

一、1人反映“同一家的药店同样的药品,市区定价17.1元、农村38元,市区14元农村28元,认为不合理,要投诉处理。”问题1件,回复如下:来电内容没有明显的涉嫌价格违法,主要是药品定价、价格水平问题,药品零售企业零售的药品未进入《安徽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加合理收益自主制定并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

二、1人反映“方塘乡村民来电反映,有流动摊贩推销九阳直饮机,其哥哥花费1700元购买安装,认为该产品价格过高。并且未安装好。”问题1件,回复如下:直饮机价格未进入《安徽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销售价格自由竞争,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同时,来电没有明确的销售方信息,无法深入调查了解反映内容的具体情况。

三、2人反映“宁国市所有酒店,劳动节节假日期间涨价过高,均高于500元,认为收费过高,来电投诉。”问题2件,回复如下:住宿价格未进入《安徽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宿市场价格自由竞争、受住宿条件、假日供给等多种因素影响,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价格监督检查、执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职能,无政府定价职能。

四、1人反映“叶女士来电访问问,其房屋面积只有60㎡,每年缴纳1600元物业费,表示不合理,来电投诉。”问题1件,回复如下:根据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关于调整宁国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号)文件,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非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以及前期物业中除物业公共服务费以外的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现执行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约定物业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未超过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双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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