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征管中心>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自然资源>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法定公告
索引号: 113417022356562392/202306-00007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宁征预公告〔2023〕8号) 文号: 宁征预公告〔2023〕8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索引号: 113417022356562392/202306-00007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宁征预公告〔2023〕8号)
文号: 宁征预公告〔2023〕8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宁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宁征预公告〔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06-16 09:36 来源: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障宁国市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宁国市2023年仙霞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位置范围:盘樟村、龙门村境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涉及村委会。
  用途:拟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7月27日由市政府组织仙霞镇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仙霞镇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向仙霞镇申请复核。
  待勘测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 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义翔,联系电话:0563-2209060)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皖南唐古拉盘樟至龙门段林间道路项目航拍影像图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