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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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406-0009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4 发布日期: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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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4
发布日期: 2024-06-24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4 17:17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章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我市种粮大户粮食补贴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粮食安全的部门责任,从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主体培育、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力,促进粮食种植,近年来我市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呈增长趋势。2023年共落实各项惠农补贴资金2667万元,让种粮农民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调动种粮积极性。

一、关于减低奖励门槛问题。我省种粮大户认定标准为单季流转种粮面积达50亩以上(含50亩)。据统计,2023年全市50亩以上种粮大户183个,流转经营总面积4.24万亩,注册家庭农场148个;其中单季流转面积达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9个,流转经营面积1.3万亩;300亩以上44个,流转经营面积2.28万亩;200亩以上的78个,流转经营面积3.1万亩。2023年全市主要粮食作物(水稻)规模种植面积4.88万亩,占种植总面积比例为72%,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但总体来看,受山区地形条件因素限制,我市集中连片耕地规模与数量都较小,粮食生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依然较低。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带动广大农户多种粮、种好粮,我市2022、2023连续两年结合举办农民丰收节活动对全市单季流转种粮面积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了表彰。普惠制种粮补贴未设定补贴门槛,2018年来落实的稻谷补贴政策,在兼顾小农户基础上,5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增加规模种植补贴25元;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按照省级文件精神对当年单季发展优质专用水稻面积3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进行奖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对所有的实际种粮者进行补贴。

二、关于地方配套资金问题。我市种粮补贴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亩13.21元。稻谷补贴每亩基础补贴为56.68元,种粮大户每亩增加25元后为81.68元。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按照省级文件精神执行,实行差别化补贴,单季生产优质专用水稻面积500亩以上每亩补贴19元,300—500亩每亩补贴14.26元。宁国市本级安排资金重点用于粮油作物种植保险保费的补贴,2022年、2023年本级财政分别安排25.22万元、24.58万元资金用于承担粮油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2023年、2024年分别新增预算8万元和9.4万元用于种粮主体购买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强种粮大户的抗风险能力。

三、关于强化政策宣传问题。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专题工作会议、培训及印发《宁国市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手册》《宁国市支持粮食生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宁国市惠农补贴政策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宣传惠农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加快实施2024年补贴项目。2024年已实施有关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547万元、稻谷补贴425万元和规模经营主体补贴46万元、粮食生产精耕细作项目60万元、粮食单产提升项目60万元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100万元,充分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培育更多的种粮大户发展粮食生产。二是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规模经营。2024年对发展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增加稻谷补贴标准;对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实施专项补贴;对落实关键技术提高粮食生产水平的规模主体进行专项补贴;对参加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规模主体提供服务补贴,加快推进我市粮食生产的高质量发展。



单位: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舒家明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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