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408-0001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宁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8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408-0001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宁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8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皖政〔2015〕125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宁政〔2015〕17号)等要求,需对《宁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二、征求公众意见
《宁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项目由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安徽经纬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知道该事项;
(2)是否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
(3)既有住宅是否需要加装电梯: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哪些好处;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会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6)是否支持该事项的实施;
(7)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
四、联系方式
责任主体: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吴新记联系方式:0563--4032467
评估单位:安徽经纬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国市朝阳公寓7单元4楼
联系人:祝工联系方式:18010810712
mail:603367442@qq.com
五、评估目的
具体分析《宁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事项的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并提出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措施,通过落实这些对策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综合风险指数。
此次决策事项由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安徽经纬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为保证公众知情权现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告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机构反映。
安徽经纬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8日
附件:《宁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讨论稿)》
宁国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根据《民法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多层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用地红线范围内。
对于单一产权的住宅、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以及自建房屋,不适用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规范安全、经济适用、试点带动、有序推进”的原则。
(二)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和拆除计划,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按单元为单位进行。加装电梯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并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且其他业主未明确表示反对意见。
三、实施主体
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要明确一名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住宅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社区、电梯安装企业、设计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
上述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或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加装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按照加装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相应责任。
四、实施程序
(一)专项设计
实施主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专项设计方案。专项设计应当在电梯选型、规格、配置、装饰装修标准等方面,体现“经济适用 ”的原则,且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环保、日照和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得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并尽量减少对周边建筑的不利影响。对于投入使用达20年及以上的,或非框架结构的住宅,实施主体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二)书面申请
实施主体应持下列资料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1.加装电梯申请表;
2.书面协议(含资金筹集方案和资金到位证明、电梯建设运行维护方案)、房屋产权资料;
3.增设电梯专项设计方案、地质勘探资料、经专业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4.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提供专业机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实施主体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现场公示
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在拟增设电梯现场显著位置进行方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实施主体负责协调处理,可自行协商或在街道办事处的调解下处理异议,并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支持通过协商对权益受损业主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四)并联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上报市住建局申请并联审批,市住建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部门发出并联审查意见书,进行联合审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在联合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填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并联审批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反馈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应当注明“同意”或“不同意 ”;未表达明确态度的,退回重新提出明确意见,审 查意见时间不再延长;相关部门不同意的,应当详细说明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部门同时作出“ 同意”审查意见后,市住建局应当批准加装申请。
(五)实施加装
并联审批后,实施主体须将拟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及联合审查意见等情况,书面告知市场监管(特种设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时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住建局将加装电梯工程纳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加装电梯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装电梯涉及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信等管线移位、改造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当开辟绿色通道,根据部门联合审查意见予以快速办理。
(六)竣工验收
建筑结构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电梯安装。电梯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由实施主体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可邀请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参加,并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备案。
(七)移交使用
业主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实施主体应当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及时将建设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单位。
(一)资金筹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
1.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2.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3.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运行及维护成本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业主可自行协商出资比例,也可参照以下出资比例:以第三层为参数1.0,第二层为 0.5,第一层为零,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 0.2 个系数,即第四层 1.2,第五层 1.4,第六层 1.6,并依此类推。加装电梯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向出资的业主公布并接受监督。
(二)资金托管。属地街道(社区)统筹托管业主自筹部分资金,街道(社区)设立托管账户,在业主与加装电梯企业签订协议后,将业主自筹资金汇入属地街道(社区)托管账户。对业主自筹资金,由属地街道(社区)依据群众与加装电梯企业签订的协议约定分节点进行支付并向业主进行公示。
(三)财政奖补。对按程序组织实施,符合奖补条件的,市财政按每部20万元的标准进行资金补助。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凭相关职能部门对加装电梯的并联审批意见、电梯使用登记手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向市住建局申请财政补助。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规划引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应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二)强化统筹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社区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调解等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审查和备案工作。
(三)强化安全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书面报告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监督检验合格。
附件:1.加装电梯申请表
2.加装电梯业主协议书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并联审批表
附件1
加装电梯申请表(范本)
所在街道 |
所在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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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
所在楼栋号单元号 |
幢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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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总户数 |
单元总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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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加装电梯业主户数 |
同意加装电梯业主总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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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日期 |
房屋总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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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结构 |
工程预算总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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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资料(请在□内打“√”) □1. 加装电梯业主协议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 所在单元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业主签字); □4. 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地质勘探报告(原件); □5.经专业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原件); □6.业主筹集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7.房屋交付达20年及以上,或非框架结构的住宅,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8.其他 |
|||
申请人(单位)承诺:本单元加装电梯事项已经法定比例业主表决同意,本申请表所填报的内容及所附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申请人(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单位)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
注:本表申请人必须与加装电梯业主协议书中的被委托人(单位)一致。
附件2
小区栋单元
加装电梯业主协议书(范本)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业主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加装电梯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小区栋单元加装载客电梯一部。
二、经业主民主协商,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组织实施(详见授权委托书)。
(一)自行实施:民主推荐本单元室业主为本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总负责人,具体负责加装电梯的组织实施。
(二)委托实施:委托作为本单元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代为办理加装电梯相关事宜。
三、建成后的电梯属全体出资业主所有,业主应合理使用,共同爱护,加装电梯后的新增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资金分摊比例:加装电梯建设资金和日常维护保养及管理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万元估算,政府补助资金万元,自筹资金各业主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楼层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
||||||||
每户分摊数(万元) |
2.电梯电费运行费用的分摊方法(按实际分摊运行费用结算)。
楼层 |
1 |
2 |
3 |
4 |
5 |
6 |
7 |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
3.电梯维保、年检费用的分摊办法(按实际分摊维护保养费用结算)
楼层 |
1 |
2 |
3 |
4 |
5 |
6 |
7 |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
五、相关业主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应当将加装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协议内容告知受让人。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承担协议约定的原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六、其他约定:
七、未尽事宜由本单元业主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由本单元法定比例业主一起签署,并会签授权委托书。本协议原件签署一式叁份,由项目被委托人(单位)保管,用于项目报建。在业主签字完成后将本协议复印给每户业主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业主签字:(名单附后)
签约日期:年月日
小区栋单元加装电梯业主(产权人)签字:
序 |
房号 |
建筑面积(m2) |
产权人签字 (按手印) |
表决意见 (是否同意)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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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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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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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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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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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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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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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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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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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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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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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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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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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元共户,总建筑面积m2。 参与表决户,总建筑面积m2,其中同意的户,总建筑面积m2。 |
注:1.另附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务必由产权人本人签字(产权人未成年的,由监护人签字,并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
2.根据《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装电梯事项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授权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小区栋单元业主共户。
被委托人(或单位):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详细地址:
经办人:联系电话:
兹委托代为办理本单元加装电梯项目的有关事宜。
业主(委托人)主要职责:
被委托人(单位)主要职责: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名单附后)受托人签字(或企业公章):
年月日
注:另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小区栋单元加装电梯委托人签字:
序 |
房号 |
产权人签字(按手印)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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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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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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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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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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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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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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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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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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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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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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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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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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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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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并联审批表
项目小区 |
项目楼幢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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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受委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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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负责人(受委托单位)签字(盖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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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党支部审议意见 |
签字(盖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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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审议意见 |
签字(盖章):日期: |
|||||
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日期: |
|||||
部门审批意见 |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签字(盖章):日期: |
|||||
市市场监管局 |
签字(盖章):日期: |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签字(盖章):日期: |
|||||
市城管执法局 |
签字(盖章):日期: |
|||||
市住建局 |
签字(盖章):日期: |
主办单位: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市府巷1号
邮编:242300 运维电话:0563-4116396 网站标识码:34188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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