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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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1905-0000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7 发布日期: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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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7
发布日期: 2019-05-27
宁国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5-27 16:14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全市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持续低温阴雨、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冰雹、冷冻和雪灾等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局党委统一领导灾害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健全责任体系,有效组织实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分工协作,加强与相关市直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开展抗灾救灾,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四)以人为本,减轻损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局分管领导会同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二)根据灾情和农业生产情况,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视情向灾区派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协调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三)局相关单位农业抗灾救灾职责。

办公室:负责抗灾救灾宣传口径审定,安排人员应急值班。

农监局:负责指导抗灾救灾过程中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维护农资经营秩序。

产业化办:负责指导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工作。

科教科:负责农业自然灾害信息收集和灾情审核,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知识及技术培训,组织农技人员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科技服务。

种植业局:负责种植业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种植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畜牧局:负责畜牧业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畜牧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渔业渔政局:负责渔业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渔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农机局:负责农业机械方面的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四、预防预警

(一)灾害预防

1.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农业技术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应急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加强农业设施设备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优化生产布局,发展避灾农业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渔船、渔业生产相关设施设备、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畜禽圈舍、设施农业、农机设备库房、农田基础设施的加固和防护,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3.抓好抗灾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适时调度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农机具、柴油等救灾物资。

(二)灾害预警

保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会商分析和灾情研判。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通过文件通知、短信等途径,及时告知农民群众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1.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灾害预测预报。

2.低温阴雨、高温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突发性冰雪冻害。

4.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

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市政府的命令,及时响应相关等级的应急。

1.Ⅰ级响应

(1)局长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市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3)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积极对上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2.Ⅱ级响应

(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市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

(2)加强值班并视情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报告。

(3)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积极对上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3.Ⅲ级响应

(1)局领导召开会议,会商灾情,部署应急工作。

(2)加强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

(3)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4. Ⅳ级响应

(1)局领导召开会议,开展会商,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

(2)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

六、灾后处置

(一)信息报送。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报告;造成重大损失或情况紧急的同时上报省厅;一时难以掌握详细灾害信息的,可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补报详情。

(二)加强救助,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对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受损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修复,指导灾区农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协调组织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争取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协调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保险赔付。

(三)加强总结,指导今后工作。认真开展灾害损失、发生原因和后续影响的评估分析,总结灾害预防处置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形成防灾避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

七、应急保障

(一)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局党委统一指挥的抗灾救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预案,提高抗灾救灾能力。

(二)全力加强抗灾救灾相应保障。积极向当地财政争取防灾预算和救灾资金。加强抗灾救灾物资保障,结合实际调度化肥、农药、种子、动植物疫情防控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保证农业抗灾救灾物资供应。加强技术力量准备,组建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组,抓好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指导工作。

(三)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做到灾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讯保障,确保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八、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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