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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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08-0006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黄山硕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6 发布日期: 2024-08-06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08-0006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黄山硕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6
发布日期: 2024-08-06
黄山硕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06 08:50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黄山硕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021MA8LGRYWXU 朱建华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4〕第107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 2024年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黄山硕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汪溪街道办事处殷白村高架桥下空地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粉化石、淤泥)。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罚款 2024年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黄山硕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汪溪街道办事处殷白村高架桥下空地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粉化石、淤泥)。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罚款。 0.750000 2024/09/06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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