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09 10:01
来源: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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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宣城市相关县(市、区)林业部门作为湿地公园主管单位,排查整治力度不够,流于形式,10个湿地公园均未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问题上报零报告”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2年5月,《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出台,要求常态化开展行业排查整改工作。2023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宣城市相关县(市、区)林业部门作为湿地公园主管单位,排查整治力度不够,流于形式,10个湿地公园均未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问题上报“零报告”。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宁国市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全面开展湿地公园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
2.建立健全湿地公园日常巡护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四、目标任务
强化湿地公园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并建立巡护制度和台账。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问题排查整治。
一是做好上级有关部门下发遥感监测点位核查上报。按时完成省林业局下发的2023年上、下半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核查上报工作。两次监测共计下发宁国市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点位7处,经核查,未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配合做好省环委办组织开展的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处理工作。2023年12月底,省环委办下发宁国市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线索点位4处,经核实其中的2处点位为水位降低后河床石头裸露导致的影像变化,1处为栽种绿化苗木和草皮导致的影像变化。剩余1处为原住民用于休闲垂钓搭建临时钓台,目前已拆除。上述4处点位已经宣城市级检查组复核通过。
二是组织开展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3月,宁国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宁国市涉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属地乡镇重点排查湿地公园范围内采砂、捕捞、房地产、度假村等情况。本次排查暂未发现方案中指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根据上级林业部门部署,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第一时间成立了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宁国市林业领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建筑垃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4个督导组,实行分片联系制度,开展督促指导整改相关工作。本次排查暂未发现湿地公园范围内存有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建筑垃圾情况。
2.建立巡护制度和工作台账。
结合湿地公园管理实际,管理机构制定印发了《宁国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管理站职责》《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巡护巡查制度》等制度,落实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网格员2名。同时,探索建立管理机构+属地乡镇+网格员巡查巡护工作体系,结合《宣城市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十条规定(试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日志记录和台账登记留存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9日至 2024年10月21日,共 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3022953
电子邮箱:wenqin0109@163.com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