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万家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工作预案》下发给你们,请予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13日
万家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根据我乡旱情发展趋势,为保障全乡农村饮用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干旱缺水造成的损失,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科学抗旱,确保社会稳定有序。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万家乡位于宁国市东南部,区域面积138平方公里,辖4个行政村,128个村民组,总人口14000余人,乡镇建有集镇水厂一座,单村集中供水点8处。小型分散供水工程70余个。
三、工作目标
1.确保集镇供水稳定。加强集镇自来水厂运行管理,加快集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供水正常。加强对重点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测及出厂水、末梢水的检验,确保水质安全。
2.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确保供水正常。进一步开辟水源点,缓解偏远山区群众用水困难。加强水质检测,保障用水安全。根据旱情发展,必要时组织做好对饮水困难地区的临时人工送水工作。
3.努力降低农业和林业干旱损失。采取综合抗旱救灾措施,积极协调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增加有效降雨量。大力发掘地表和地下水资源,扩大灌溉面积。加强水利工程调度,严格灌溉用水管理,提高抗旱救灾效率。
四、成立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万家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
组长:张伟佳
副组长:张威
成员:张春燕、郑彬、殷明月、刘阳
田壮、黄询浙、向阳春、魏健
童翠玲、李安宁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水利站,由李安宁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3、农村安全抗旱应急供水重点保障城乡居民人畜生产、生活用水。
4、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期间,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根据抗旱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抗旱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乡农村饮水抗旱应急救灾的义务。对在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6、全乡抗旱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照防汛值班表轮流值班,值班电话4650001。
五、报告及信息发布
1、建立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报告制度,当发生或者预知将会发生重大人畜饮水抗旱应急事件时,各部门、单位或所属村应当在发现旱情后,立即向万家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报告如下内容:
(1)造成干旱缺水的时间、地点;
(2)影响范围和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应对事故采取的补救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万家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抗旱救灾事件,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由乡人民政府确定预警级别和宣布进入预警期。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乡人民政府及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在接到报告事项后,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并指挥督促党政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对应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
六、抗旱应急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干旱的地区,万家乡将抗旱应急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三个级别,并分别用橙色、黄色和红色标识,一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1、三级适用于干旱威胁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城乡或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饮用水造成较大影响的水源短缺事件,以及造成个别区域严重缺水。
2、二级适用于干旱威胁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城乡或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饮用水造成严重影响的水源短缺事件,以及造成部分区域严重缺水。
3、一级适用于干旱威胁程度很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城乡或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饮用水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水源短缺事件,以及造成大部分区域严重缺水。
4、进入预警期后,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全乡区域内发布可能受到干旱,造成水源短缺的地区,宣传节水和蓄水、减轻干旱缺水危害的常识;
(2)各联村干部立即下到各村,做好稳控工作,积极寻找新的水源,引导群众节约用水、协调用水、一水多用;
(3)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占用场地,向受旱缺水地区实行配送给水,实施救灾、救助,暂停浴室、洗车场等高耗水行业的供水,暂停建筑施工场地供水等工作;
(5)启用应急水源、开采地下水等办法,缓解居民生产生活饮用水;
(6)确保通讯、交通、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其他应对措施,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5、进入预警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当服从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立即主动到岗,相互配合、协作,采取有关的对应控制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
6、预警的解除
(1)万家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可以根据旱情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2)根据相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严重干旱缺水事件的,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当立即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七、职责分工
1、卫生院、水利站负责水源和自来水的水质监测,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水质污染,及时报告政府和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
2、综治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维护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的现场秩序,打击阻挠人畜饮水抗旱应急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缺水社区的社会稳定,确保人畜饮水抗旱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3、党政办和水利站负责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的统一调配,负责供水应急管网的建设和检修;
4、供电所负责协调保障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用电;
5、财政所和乡水利站负责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资金、救济资金的拨付和监督,对特大应急资金的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督查;
6、党政办负责全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的宣传。在收到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抗旱应急信息后,通过通过宣传车、广播等传播媒体向公众传播乡农村安全饮水抗旱应急信息。
八、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乡村两级防汛抗旱连贯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进分工联系负责制,确保抗旱期间有令必行,不得推诿扯皮,延误时机。对工作不到位、方法不得当、执行政策失误等造成灾害损失加重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集中全部精力投入抗旱救灾。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抗旱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抗旱关键时期,联村工作人员必须沉在一线,严禁作风漂浮,擅离职守。
3、严格督查检查。乡政府对村、各有关单位履行抗旱工作职责、落实抗旱工作措施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