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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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12-0009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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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00:0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19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经查,你于2018年擅自在宁国市西津街道观澜府小区南门门口硬化场地4040.03平方米(耕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702003255973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肖**
处罚结果对擅自占用耕地共计4040.03平方米用于场地硬化的行为,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罚款40400.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24
处罚机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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