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大病“异地留本”医保激励机制实施
方案(试行)
为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 “ 三医”协同发展,助力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增强参 保群众获得感,结合市委巡察有关意见和医保工作实际,经 研究,决定建立大病“异地留本” 医保激励机制,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通过建立大病“异地留本” 医保激励机制,鼓励县域内医疗机构将县域外高水平专家引 到本地开展诊疗和带教服务,不断加强县域内医疗机构重点 学科和人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将参保患者留在 市内、医保基金用在市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
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综合医疗机构, 即宁国市人民医 院、宁国市中医院、宁国骨科医院、宁国健民医院。
三、病种遴选
通过对近年医保结算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在深入相关医 疗机构调研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遴选若干病种作为县 域内大病“异地留本”激励病种。以市内现不具备诊疗技术 条件,通过将市外专家“请进来” 的方式实现能在市内救治 的病种作为主要激励病种, 以手术类疾病为主。
激励病种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发展实际,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医疗机构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 新领域,相应的病种纳入激励病种。
根据治疗的技术含量、医疗总费用高低等因素确定每个 病种的点数。点数作为医保激励资金分配测算的依据。2024 年激励病种和点数另行公布。
四、资金分配
(一)预算总额
每年根据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基金上年度结余和当年 收入等情况,从当年总额预算中安排大病“异地留本” 医保 激励资金预算。
(二)预算执行数额
根据全市大病“异地留本”总体绩效考评结果(绩效考 评细则另行公布),确定年度大病“异地留本” 医保激励资 金预算执行数额,计算公式为:
医保激励资金预算执行数额=医保激励资金预算总额* 全市大病“异地留本”总体绩效考评得分/100。
(三)病种点值
根据激励病种点数和市内就诊人次,确定激励病种点 值,计算公式为:激励病种点值=医保激励资金预算执行数额/市内激励 病种总点数之和;某激励病种总点数=该激励病种点数*市内就诊人次
(四)资金分配
根据医疗机构实施的激励病种总点数之和,确定医疗机构激励资金分配金额,计算公式为:
医疗机构激励资金分配金额=激励病种点值*医疗机构 实施的激励病种总点数之和。
医疗机构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新领域,相应的病种 实施情况由医疗机构自行申报。经医保部门组织评审,符合 大病“异地留本”有关原则的病种,给予资金分配倾斜。
(五)其他
医保激励资金清算后如有结余原渠道返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大病“异地留本” 医保激励 机制是促进我市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减轻参保患者 就医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 织领导,注重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由点及面地全面提 升大病救治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 服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医保服务分厅、 转诊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建立大 病“异地留本”医保激励机制的目的意义以及各项具体措施, 加强正确引导,既要充分调动临床科室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又要争取参保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要实时关注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为推行和发 展该项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