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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国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各项内容,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整理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号财政大楼十楼,电话:0563—4016061,邮编:242300)。 一、概述 一年来,市商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全市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坚持公开、便民、标准、规范、高效的基本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公开,持续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三是探索新的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信息平台载体,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编制了2018年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年度工作计划、人事任命、部门预决算等内容。分类为部门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部门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应急管理、决策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精准扶贫情况、回应关切、新媒体应用、公共服务。
三、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开始,各科室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方式、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内容外,原则上全文公开。同时,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坚持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办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二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等,为推进全县商务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