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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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6:01 来源: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号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563-410607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国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年度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持续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提升文化旅游领域治理能力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7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463条,决策公开6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1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94条、重点领域公开67条、新闻发布9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47条、监督保障7条。通过“两微一抖”自媒体平台推送信息43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并公布《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表》,细化完善职责分工,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发布前落实“三审”制,发布后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时效问题,错误链接等问题,做到信息有发布,发布有维护,维护有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各专栏建设,持续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围绕规划出台的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节庆展览、文化活动、旅游线路等热点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推送,做好互动交流和多元化解读。

二是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与宁国市文旅局“两微一抖”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共享联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强化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属性,做好信息互动和解读。

(五)监督保障

一是以信息公开考核为契机,加强问题自查自纠,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局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巡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清单,推动各项任务在时间节点前顺利完成。

二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组织政府开放日和网络问卷调查等活动,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三是认真贯彻《条例》,组织做好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结合本局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办理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提升办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序,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会议公开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仅限于文字、图片解读,多元化解读不够;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2023年,我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年度政府重点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民互动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政府开放活动组织实施力度。我们将继续秉持服务公众、服务民生的原则,积极探索,寻求创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新的突破、新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基层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旅游等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目录设置工作,对涉及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领域需要公开的事项逐项逐条进行公开。新增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并规范公开。全年共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信息463条。

强化政策解读,优化政策咨询

通过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及时转发国务院、省市各项重大政策和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在我市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对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领域的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话题,主动、及时进行发布,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回应56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3条、负责人解读5条、其他解读8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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