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民政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做到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二、健全机制,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主要任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实现稳步提高。
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等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信息动态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民政局网站发布。全年发布行政审批流程42项、公布政务服务办件公告1349条。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和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机关干部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前提。2013年,我局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对干部任免、招考录用、行政审批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党务公开工作,都按照要求及时实施公开,以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健全审核审批制度。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政务公开详细目录。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设置了民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审批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和是否公开意见,按照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签等严格程序发布政府信息。并按照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了各项保密工作制度,在信息形成和公文制作中增加了公开属性审查程序,较好地履行了保密审查职责。
二、丰富载体,为实施政务公开搭建有效平台
2007年,我局即率先在市直单位率先建立了部门网站。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并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与部门网站资源有效整合。按照市统一要求,进一步调整了民政局网站政务公开网页,做到内容更新及时,不断满足群众需求。投入6000余元将局机关大院政务公开宣传栏和各科室信息定期更新,做到常规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以多种形式开展民政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民政政务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满意。
利用电子政务公开信息,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公布于众,并及时更新内容。网站设置新闻、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网站链接、政务公开目录、表格下载、党务公开等10多个栏目。对于便于群众办事查询的信息公开做到覆盖面广、更新及时、下载方便。信息公开实行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在服务窗口我局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办事指南指引程序,方便广大市民办理业务,体现便民利民理念。同时,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等,我局都通过媒体向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让社会及时了解,扩大了公开力度。
四、强化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我局进一步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 编制了权力目录;绘制、公布了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村级公益性公墓审批、地名命名等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了本系统风险排查,共清理了68项职权,编制了职权目录,查找了每个岗位的风险点,绘制了职权权利运行流程图,逐一落实了防控措施;局系统全面实施电子政务,所有文件传阅、办理实现了网上运行,借助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完善一站式窗口服务。2009年,我局即全面、有效落实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顺利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审批、地名命名更名审核申报、民间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度检查、儿童收养登记等5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落实了民政窗口首席代表,并不断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制作了明白卡和一次性告知单,方便群众办事,改善服务环境。
3、实现办事程序全公开。局直属事业单位市殡仪馆(公墓)、婚姻登记处、烈士陵园管理处、社会福利院不断深化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在单位内部均设立了公开栏。市社会福利院、殡仪馆还建立了单位网站,通过多种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全年9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和市社会福利院、殡仪馆、烈士陵园等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都严格按程序规范实施,并落实资金审计和项目决算制度,做到了公开透明,有效预防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发生。
4、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规范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程序,利用局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等便民场所开展受理申请, 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制作了民生工程明白卡、依法行政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单。通过今日宁国、宁国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民生工程建设;通过民政局网站公开民政法规、办事程序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根据要求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动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367条。落实专人负责答复“政民互动”和“市长热线”,通过电子邮件、回访、电话等形式,及时与申请人或咨询人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
一年来,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各项民政业务办理程序更加方便快捷,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适应了形势发展需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不断增强,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机关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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