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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307-0001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主体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宁政规 财税奖补 企业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发文字号: | 宁政规〔2023〕8 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已失效】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106086 |
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307-00018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
主体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宁政规 财税奖补 企业 |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
发文字号: | 宁政规〔2023〕8 号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已失效】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106086 |
宁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潘雪,电话:4106086,邮箱:2476442737@qq.com。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
为激励各旅游企业巩固和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可以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含具有旅行社业务的自驾游协会、自驾游俱乐部等);在我市开展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旅游营销行为的相关单位、企业或者个人。
二、奖励项目和标准
(一)旅游地接奖励。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旅游地接奖励。鼓励地接社、组团社、自驾游组织等合法开展对外游客招徕业务。根据旅行社电子行程单,对非节假日期间组团来宁旅游,购票游览2个(含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且在宁国限上住餐单位、精品民宿等留宿1晚以上的,实行梯度奖扶。对年度招徕游客2000-5000人次的,每人次给予8元奖励;年度招徕游客5001-10000人次的,每人次给予10元奖励;年度招徕游客10001人次以上的,每人次给予12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自驾游奖励。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自驾游奖励。对组织市外自驾游客来宁购票游览2个(含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且在宁国限上住餐单位、精品民宿等留宿1晚以上的(需提前1天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备,联系电话:0563—4106086),对单批组织自驾车辆25辆(含25辆)及以上的,按假日、非假日分别奖励30元/人辆、80元/辆,单个自驾游组织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市内举办的旅游节庆活动有要求必须组织游客参与的,不纳入以上奖补范围。
(三)新媒体宣传奖励。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另行制定。
三、奖励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报。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旅游企业或个人,于2024年1月31日向前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同时,旅游企业应按要求做好奖励申报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二)审核。市文化和旅游局组成审核小组,按季度对各旅游企业提交的各类申报表进行审查,要素不全的不予通过。
(三)公示。对审核通过的,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兑现。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4年2月1日-3月31日将奖励情况审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
四、附则
(一)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
(二)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伪造原始单据、联合申报奖励、恶意注册旅行社等套取奖励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在全行业中通报批评,撤销当年所有奖励资格。
(三)本办法规定的奖励申报,按先后顺序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受理,额度用完后不再接受申报;同一奖励申报按照就高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四)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当年度申请资格: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2.发生重大旅游投诉被查实的;3.被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处以警告以上处罚的;4.不配合行业管理;5.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重大影响事件。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试行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具体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企业名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定期公布更新。
附件:1.《宁国市地接旅行社奖励申报材料标准》及申请表
2.《宁国市自驾游团队奖励申报材料标准》及申请表
附件1
《宁国市地接旅行社奖励申报材料标准》及
申请表
地接旅行社补贴申报材料一团一档。具体申报材料为:
1、《宁国市地接旅行社奖励申请表》原件;
2、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或与客源地组团社签订的正式合同、确认单等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截图打印件;
4、旅游门票发票和旅游饭店食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每团游客游览景区和入住酒店的照片;
6、补助资金发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说明:相关票据原件由宁国市文旅局初审无误后退还申报旅行社,票据拍照或扫描留档即可。
宁国市地接旅行社奖励申请表
申请社名称 |
(签章)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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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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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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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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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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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名称 |
团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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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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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天数 |
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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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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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文旅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宁国市自驾游团队奖励申报材料标准》
自驾游团队奖励申报材料一团一档。具体申报材料为:
1、《宁国市自驾游团队补贴申请表》原件;
2、旅游门票发票和旅游饭店食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自驾行程安排(方案)及自驾行程中相关图片、文字资料;
4、补助资金发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说明:相关票据原件由宁国市文旅局初审无误后退还申报企
业,票据拍照或扫描留档即可。
宁国市自驾游团队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签章)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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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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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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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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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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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安排 |
(含游览景区景点、用餐地点、住宿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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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天数 |
人车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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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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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文旅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