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6日
宁国市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根据《宣城市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暂行办法》(宣法治﹝2015﹞3号)精神,结合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民法治素养提升。
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速推进法治宁国建设。
三、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各级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主题,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航”工程、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普及”工程和立法司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精专”工程,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养成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成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情感、正确的法治行为和法治实践,切实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国家机关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厚植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深入推进法治宁国建设。
1.组织开展集中学法、网上考法活动
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学习方式:继续延续“阳历年开年学法,农历年开年考法”的模式,采取机关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领学与专家导学相结合、座谈交流与互评互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学习。通过“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讲法治课,讲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月上旬通过宣城市司法局官网、党政办公平台、宁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年度考法试题库。
考试方式:2023年将继续采取网上测试的形式,2023年1月28日组织开展网上集中考法活动(具体通知另行印发)。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2.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坛
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通过领导干部上法治课,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3.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的形式,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践行法治、依法履职。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4.组织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内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法治宁国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5.组织“新年学法微活动”
在宛陵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通过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关注“宛陵普法”微信,参与答题抢红包活动,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6.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创新举措评选活动
评选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各单位落实《宣城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宣办发﹝2022﹞8号),创新开展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养成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成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情感、正确的法治行为和法治实践,切实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可复制、可借鉴的举措。
牵头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7.组织开展国家机关送法活动
各级国家机关要积极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衣食住行”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述法活动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评议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宣办
以上活动因疫情形势,可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或延期至2023年度内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23年1月初)。印发《宁国市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启动2023年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2.组织实施(2023年1-2月)。各地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3.总结反馈(2023年2月)。各地各单位2月5日前将集中学法、考法情况反馈市法宣办,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法宣办,联系电话:4015181,邮箱:ngpf4015181@163.com,各地各单位网上测试的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是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将“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做到要求明确、责任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新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要以“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法送法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心组织各类惠及民生、服务群众的普法活动,让法治阳光播撒每个角落。
3.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要积极推送“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信息,要将“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作为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重要抓手,与“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相结合,积极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类媒体要切实履行普法社会责任,加大挖掘力度,深入宣传活动中出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大力推广各地各部门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共同营造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