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救灾> 灾后救助> 过渡期生活救助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410-00039 组配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1-3季度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救助对象确定、资金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410-00039
组配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1-3季度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救助对象确定、资金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1-3季度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救助对象确定、资金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0-08 15:10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由受灾需救助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应急部门审批。

2024年1-3季度,宁国市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未收到各乡镇(开发区)报送的评议资料,无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信息,无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支出特此说明。

Baidu
map